http://xiangyata.net/data/articles/a02/412.html
关于中国古代文明的通信
赵永恒、王先胜
之一
王先生:
您好!
我是国家天文台的赵永恒,一直对天文学史和中华文明起源问题有兴趣。最近,我在网上读到您对蒋南华《中华文明七千年初探》的评论,因此,就不揣冒昧给您写信,想向您请教一下。
前一段时间,我用八九十年代的新的岁差公式来计算了“参商不相见”出现的年代,其结果证明“参商不相见”的现象只能出现在公元前6000年以前,或是在公元以后。而《左传》记载了该传说,说明高辛氏只能是在公元前6000年以前的人物。由此可以推论:
1)高辛氏决不是帝喾(约公元前2000年前的人物),或者帝喾仅是高辛氏晚期的代表;2)中国人对天象的观测起源极早;3)据考古资料,8000年前到10000年前,正好是我国农业起源和发展的时间(进入新石器时代),这与“参商不相见”的观测几乎是同一个时期,充分反映了恩格斯的论断的正确性。
(附相关资料:据《左传·昭公》记载:“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参星与商星,此出彼落,从不相见。因此,杜甫、高适、侯方域等诗中都提到“参商不相见”的典故,便源于此。)
关于中国人对天象的观测起源很早的问题,还有其他的证据,比如许慎《说文解字》称“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天而潜渊”,如果描述的是东方苍龙七宿,则其亦为公元前6000年前的现象。另外,按新岁差公式计算,在公元前6000年左右,二十八宿与赤道相合的宿数最多。
从您的评论中,得知您根据史前考古资料研究得出的关于“三皇五帝”年代的一些结论,我很想了解一些具体的内容,不知您能否予以赐教?
顺颁
时绶!
赵永恒
赵先生:
您好!
承您来函相询,同时由于我对天文学及古代天文历法知之甚少,所以我想就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谈谈我的认识,并向您请教一些相关问题。
1、关于二十八宿
我认为早期二十八宿在前4500年左右即竺可桢计算理想年代的上限期已经建立,这在考古出土资料方面有充分的依据和证据。以前的认识是囿于文献资料以及考古出土材料、出土材料释读研究(主要是器物纹饰)的局限所致。这两个相关的问题我在《利用文献资料研究古代历史文化存在的问题》(附1)文中表达了我个人的意见。史前时代与二十八宿相关的实物资料我在拙著《伏羲画卦》书稿简介中作了一些列举(附2),当然这个资料肯定是很不完整的,它只是已发掘出土中的一部分,更是史前时代相关考古学文化中的一部分。
据《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简报,磁山遗址第二文化层出土斗形陶盂(Ⅰ式)外壁刻划纹饰有严密的数量关系。按其发表的线图,正面应是四组斜条纹7条斜线,每组斜条纹7条斜线,合计28数,纹饰设计与四陆二十八宿以及北斗七星数理相合。由于两个原因,我没有将其视为二十八宿物证:一是根据我了解的天文计算及伊世同作前4500年二十八宿天球图,二十八宿的年代上限只能在前4500年左右;二是由于我国考古界对器物纹饰绘画有一种潦草或写意作风,对器物纹饰结构、数量关系极少全面、准确介绍或者说罕有这种意识,所以仅凭线图无法判断其与原件是否完全一致(这一点让人很伤脑筋)。由于早于前4500年的相关实物我仅发现这样一种而且无法确定,前4500年左右的相关实物较多而且明确,又有相关的天文计算,所以我将早期二十八宿建立的年代确定在前4500年左右。据您所言,按新岁差公式计算,前6000时二十八宿与赤道相合最多,则二十八宿在前6000年时建立成为可能,磁山第二文化层斗形陶盂纹饰若真实,则似乎可以成为一种佐证,其C14年代为距今7355±100—7235±105年。这样理解是否恰当呢?
2、关于“参商不相见”
我觉得古代文献和古史体系(传说时代)不支持高辛氏的年代在前6000年以及高辛、帝喾各是一个人(神)这种认识。古代文献中虽然“三皇五帝”的具体所指及排序多种多样,但燧人、伏羲(太昊)、神农(炎帝)、黄帝、少昊(帝挚)、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唐尧、虞舜这个总体顺序大体不乱(女娲为伏羲妹或妻,同时代;祝融、共工、蚩尤等总在伏羲、神农与尧、舜之间)。伏羲上承有巢氏、燧人氏,尧、舜下接禹、启。所以我认为这是古人有意识地建立的一个古史体系,而且可以证实它是有所依据的,有一定史学和科学价值。从考古学上求证,我觉得炎帝、黄帝的考古学文化可以落实。
从文献研究上将高辛氏(帝喾)的年代上溯得很远,我见到的材料有限。
张振犁、陈江风等在《中原神话论》中援引詹鄞鑫的观点,认为帝喾就是太昊,“所举证据为:1、喾与昊皆从告得声,音相近;2、喾配偶有女娲,是太昊伏羲的配偶;3、伏羲是龙族日神,帝喾也是龙族日神;4、喾从告声,甲骨文字象双手演三爻八卦之形,其创始八卦的意义与伏羲始作八卦的传说吻合。所以,帝喾就是太昊伏羲”(《中原神话论》197页,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2月第1版)。此四证皆不足为证:不仅伏羲、帝喾为龙族日神,与八卦有关,神农、炎帝、黄帝、少昊、颛顼、祝融等等,据中国古代文献,都可以论证为龙族日神,而且大多与八卦有关。何新还考证太昊、伏羲、黄帝、舜、高阳、帝俊、帝喾等皆为同一人(神),炎帝、尧、高辛(帝喾)也是同一人(神),“嫘祖”脱胎于“女娲”,而且发现河图洛书、制八卦九宫的事均发生在黄帝、伏羲身上(何新著《诸神的起源》61-64页、69页、78-80页、206-207页、213页、218页,时事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陆思贤也考证伏羲、太昊、炎帝、少昊、高阳、高辛、共工、蚩尤、尧等皆起源于立杆测影、天文观测活动(参见陆思贤著《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我认为这些研究反映了传说中的帝王、古天文历法、八卦三者之间紧密的甚至是不可分割的联系,有助于把握中国古代文化的起源、灵魂和《易经》八卦真相的探求,但于求证“三皇五帝”的古史体系基本无助。说女娲是帝喾的配偶无据,论者可能据《山海经》“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帝俊之妻常羲生月十有二”、《世本.帝系篇》帝喾四妃之一“常仪”而来(据袁轲考证,帝俊即帝喾),性质与考黄帝、伏羲等等为同一人(神)相同,不足为证。 冯时在《中国天文考古录》中认为以大火星纪时的历法,“它的起源大约是在大火星和参星分别处于两个分点附近的公元前5000年左右,那个时代可能正是传说中的高辛氏时代”(《中国天文考古录》53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9月第1版)。他这样说可能也是依据《左传》“昔高辛氏有二子……”一段话。但是冯时在后出的更详尽深入的《中国天文考古学》中论到同一问题时却将“那个时代可能正是传说中的高辛氏时代”这种意思删除了。他说:“我们认为,中国古人以大火授时的传统大约起源于大火星和参星分别于两个分点附近的公元前5000年左右,它的历史不仅悠久,而且对后世产生的影响也很深远”(《中国天文考古学》13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冯时先生这样处理显然比前书更为严谨,他可能也是有所考虑的。
“参商不相见”神话很多学者都认为反映了夏、商两族的矛盾斗争,当然也有天文现象。我觉得参、商一东一西遥相对望,不在一方一地,也就是“参商不相见”了,不在一块儿便不再打架,不再“日寻干戈,以相征讨”了。完全坐实“此升彼落”不一定是这个神话的原意和本意。这是我的理解,仅供参考。
3、关于“三皇五帝”
通过器物纹饰分析、研究,确证八卦、六十四卦、河图洛书的产生和存在至少可上溯至6500年前,通过对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器物纹饰的分析,对半坡类型多人二次葬的研究以及其他综合性分析研究,可证半坡类型当为炎帝文化、庙底沟类型为黄帝文化、半坡类型的多人二次葬为传说中的“炎黄大战”所致,古代文献中有关炎黄蚩的传说和记载当有真实的历史背景和事实基础。这样,可以判断画八卦的伏羲时代必然在前4500年以远。结合较为明朗的学界已有的认识—大汶口文化与少昊有关、陶寺类型与尧舜有关、河南龙山文化王城岗类型与鲧、禹有关等,可知上述伏羲、神农(炎帝)、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这个排序是古人建立的一个有时代先后的古史体系,而且有真实的文化背景和史实作基础,而不是如“疑古派”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虚构的东西,也不是如“探源工程”所主张的那样“三皇五帝”是同一时代的人(神)。我在《“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细思量》(附3)文中说明了“五帝”和炎黄的年代不限于距今5000年以近。关于“炎黄大战”、炎黄时代,在《“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细思量》和拙著《伏羲画卦》内容简介中有概略的说明,深入的论证尚在进行之中(主要是形成文字需要更多的时间),年内应该能够完成。拙著《伏羲画卦》已经完成,我对中国史前文化的基本认识如简介。另外,整个研究能够进行得比较顺利(如果与传统的文献研究、历史研究、考古研究相比,应该说是非常顺利)与1995年四川绵阳出土西汉木胎漆盘纹饰识读及老子太极图的破译有关,相关的论文已发表在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季刊(03.2)上。
承您相询,不揣浅陋,谨作如上陈述和汇报,请您斧正!
另外,我不知道新岁差公式是怎么一回事,希望能诲我如愚。
专颂
秋棋!
王先胜2003.9.16
之二
王先生:
很高兴看到您的来信及相关文章,使我收获甚大,只是我尚未全部看完。邮件中出现了一些乱码,再次发的邮件中依然存在着乱码。请您将您的文章等作为邮件的附件发过来,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乱码。
关于新岁差公式之事,其实是国际天文界在八九十年代确定下来的,是更可靠的公式。在以前,人们常常简单地把岁差理解为二分点沿黄道西行,每71.6年移动一度,绕行一圈约为26000年,这样在26000年中,北天极就以黄极为中心绕行一圈,其移动路线是个小圆。(参看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图3-7)。而根据新的岁差公式,北极的移动路线并不是个正圆,而是逐渐展开的曲线;此外,其北极所对应的年代也不均匀。因此,新岁差公式的结果与原来是有不小差别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我计算的二十八宿建立年代的上限是在前6200年,比竺可祯计算的前4500要早,同时与赤道相合的宿数也要多。
关于“参商不相见”的问题,我觉得您的意见值得考虑。我现在也在重新进行计算,主要是还要加上日落到天黑之间的一段时间,这样的话,就可能使得年代有所变化。我个人感觉,中国最早的历法(确定季节)是用的参宿“三星”(在澳大利亚和太平洋岛上的土著还在使用参宿和昴宿来定季节,他们是在1万多年前移民过去的)。其后是用心宿“大火”,直至使用“东方苍龙”七宿,而《易经》的乾卦和《说文》的释龙,描写的恰是“苍龙七宿”(和士华《纳西古籍中的星球、历法、黑白大战》指出阏伯和实沈之争就是参历和火历的争执,结果火历胜出),这也奠定了“龙”在中华文明的核心地位,而参历只能“礼失求诸野”了。再后来,就是发明了二十八宿,使得“观象授时”更加精确和细致。在二十八宿中,只有“东方苍龙”的七宿和“西方白虎”的数宿(如觜参)是属于黄道星座,其他的各宿均不在黄道上,是在前6200的赤道上,由此可见参商历法的影响。当然,在以后数千年的历史中,因岁差的影响,人们还对二十八宿的一些宿进行了调整。
这当然是我的一孔之见,希望您不吝赐教。并再次请您把您的上封邮件和文章用附件的形式发给我,这样我才能拜读到全文,以更好地理解您的高见。
专颁
时祺!
赵永恒
赵先生:
您好!
我同意“参商不相见”阏伯、实沈之争为历法之争的观点,同时它们与民族(族群)斗争也不矛盾,因为古代天文历法之争也是信仰之争,《左传》“昔高辛氏有二子”一段话言及商人祀商星(阏伯)、唐人(夏人)祀参星(实沈)矛盾便化解,也是这个意思。中国古代历法起源很早我觉得是没有疑问的。我认为您的观点基本上可以得到考古材料的证实,不过也有一些疑问存在,我想从考古资料的角度以及我对考古材料的了解和理解谈一些个人看法,请您教正。
关于大火纪时,除了文献以外,有一个很明显的线索,就是火纹“”在古代器物上的存在和出现。从曾侯乙墓漆箱盖、春秋战国上溯至夏商时期(甲骨文资料及青铜器纹饰),再上溯至龙山时代(典型如良渚文化)、仰韶时代(大汶口文化、庙底沟文化)之器物纹饰,明确可识之火纹是较普遍的,年代早者如西水坡45号墓蚌塑图以至裴李岗文化陶片上的火纹,这一点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陆思贤《神话考古》、《中国天文考古通论》等已有分析。此外,大地湾文化圜底钵(谢端琚、叶万松《简论我国中西部地区彩陶》,《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1期)、湖南黔阳高庙遗址下层文化出土F型陶罐(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黔阳高庙遗址发掘简报》,《文物》2000年第4期)上有明确可识的火纹。前者考古学家解释为“山”字,这是讲不通的,因为它是内彩符号而且笔势作弧形,而且是红彩,我意圜底钵在古人那里即象征北极天盖,内壁红彩火纹即大火沿北周天运行之状,非常贴切。后者陶罐上部一周饰一巨型獠牙神面,口衔一人下伸两脚上出三尖冠,神面背后为两个扁长的斗形重叠,两个斗形的两端便构成神面的双耳部位,两个斗形的两端内各印一个火纹(上一个斗形的两个火纹是在纹饰的中央画一个明确的圆纹以示心宿二,下一个斗形的两个火纹作鸟飞状),即四个火纹在神面的左右居四位,神面的四颗獠牙两上两下也指向四隅方位,另外四隅方位獠牙与斗形之间的夹角上各有一个弧边方形纹。这个神面纹反复表现火纹与斗形、四方位之间的关系,我认为它表达的应该是大火与北斗之间的关系,巨型獠牙神面就是先民们心目中的巨灵北斗大神,口中所衔下伸两足上出三尖冠的人形象征心宿三星。另外,神面的旁边戳印有高大的建筑纹样,其形耸入云天,下面台基上出三尖状,顶上为一平底等腰三角形,内中地纹形如火纹。此建筑纹样也反复表现三尖、三角形,应是先民们构画的最早的天文台、火星台形象,最早的“阏伯”便在上面主司火星、观测北斗。裴李岗文化、大地湾文化的火纹都在距今约八千年前,高庙下层文化陶罐距今也有七千多年,所以大火星观测、授时应该是很早的,与天文计算也很吻合。
关于参星授时,按您的观点,它比大火授时还早,但是从考古材料的角度去求证,我感到至少目前还是有困难的。彝族《母虎日历》之“虎踩天球图”中为圆球形,两侧为老虎与三圆形相接为一的图形相对,按彝族的解释,该图是表现老虎在推动三重天旋转,即把恒星、月亮、太阳的运转看作是三重天(陈久金、卢央、刘尧汉著《彝族天文学史》277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也有人认为是老虎推动太阳图。田合禄、田峰认为“虎踩天球图”应是古代火历——虎历合图,若单言虎应是古代的参历,图中红色三星(即老虎对面三圆相接为一的图形)是大火——心宿,或房心尾三宿,其图形正是甲骨文的火字。虎代表参宿,虎历即参历(田合禄、田峰著《中国古代历法解谜——周易真原》61页,山西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我认为田先生的解释应是“虎踩天球图”的本意,老虎推动三重天的理论如果存在的话当为后起,推动太阳则解不通。“虎踩天球图”的内涵可由西周早期兽面纹簋上的龙蛇纹(图见马承源主编《中国青铜器》342页图30,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得以佐证。该龙蛇纹头部硕大,由三个圆形相接而成如“虎踩天球图”那样,其中一个圆为嘴唇部位,两个圆构成两个硕大的鱼泡眼。龙蛇纹身作∽形,身上铸四个露地火纹,表明此龙蛇纹即东宫苍龙,龙蛇纹头部的画法正是表示心宿三星。田合禄认为《夏小正》即参历或者《夏小正》中有参历,江国梁和庞朴先生也持这种观点。彝族分白彝和黑彝,田先生认为黑为夏色,黑彝可能是夏族后裔,主用参历即虎历,白为商色,白彝可能是商族后裔,主用火历(田合禄、田峰著《中国古代历法解谜——周易真原》62页)。彝族的祖灵为黑虎,尚黑,根据这个特点上溯新石器时代,可以找到两种考古学文化与之相关:一种是山东龙山文化盛行黑陶,可视为尚黑,而且近年来的考古学研究倾向于认为夏文化来源于东夷文化(当然古人也认为夏人尚黑,墨家崇大禹,也尚黑);一种是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后段(或称史家类型)流行虎首类人面纹彩陶瓶(这在史前考古文化中很特别,虎纹或老虎形象罕见于其他考古学文化),而且这种虎首类人面纹与彝族当代祭祖仪式中仍然采用的虎头葫芦(吞口)画形神俱似(参见:何周德《葫芦形器物与生育崇拜》,《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3期;孙新周著《中国原始艺术符号的文化破译》129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夏文化(二里头)是东来还是西来或者东西合流目前尚没有定论,夏人是否崇虎、尚黑、行参历好象也难以从考古学上去求证。唯有史家类型的虎首类人面纹与彝族吞口图案相合,我认为绝不会是没有关联的,虽然年代相距长达6000年。根据纹饰分析,我认为史家类型虎首类人面纹的本意也是与天文历法崇拜相关的,甚至它在6000多年前就有可能是作为祖灵受到祭祀和纪念的。根据西水坡45号墓蚌塑龙虎的内涵表达,或可认为史家类型的虎首类人面纹与参星崇拜有关(我认为西水坡45号墓文化表达正是来自于渭水流域半坡文化,参见《“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细思量》),但是史家类型的年代最早只能与西水坡45号墓的年代同时或略晚,即龙虎作为东西二宫星象的证据目前都只能上溯至西水坡45号墓,距今约6500年(龙象或许可能更早一点,但我觉得龙的起源并非来自东宫星象)。
在中国古代天文观念中成为四宫星象神灵的龙、龟、鸟等动物形象,其出现在史前遗迹、遗物上的年代都可上溯至距今七、八千年前,而且较普遍,唯有虎在西水坡45号墓之前尚未发现,而且其后涉及的文化、地域也都不广泛(如果说参火之争、火历胜出的话,那似乎在6000多年前就成就了这件事?那么它与“炎黄大战”有什么关系呢?)
根据西水坡蚌塑图,参星观测、参星纪时在七、八千年前也是可能的。在那个时代陶器纹饰尚在产生初期,参星纪时可能很难留下证据(但是对照龙、鸟、龟等动物图象的出现,就让人觉得这也有点例外)。
在七、八千年前以至更早一点,参星是否可能独立授时,如何在考古上去求证,这是我感到疑惑和有所困难的地方,希望您能有所见教!
即颂
研祺!
王先胜
03.9.23
之三
王先生:
您好!来信在节前已收到,我在十一期间拜读了大作,感觉受益非浅。当然也还有些问题想向您请教。
关于“参商不相见”,我分析了有关计算,尚未发现什么问题。您在前信说参商遥相对望就可以了,自然是一种解释,但我认为在公元前6000年前的古人在观测时,是能够确定“不相见”的情况。而到了《左传》时期,“遥相对望”就可以作为一种解释了。
关于高辛氏和帝喾的关系,帝喾应该在五帝的系列中,但高辛氏可能是氏族的名字,所以我就将其分开。您说文献上没有展示相关资料,这也是我感觉底气不足的地方。
关于“参历”和“火历”的关系问题,我只是依据海外各族使用昴宿或参宿来确定季节、纳西族传说“火”打败了“参”,才有了参历”更早而“火历”再胜出、以后才出现“二十八宿”的想法。这当然不排除“参历”和“火历”是属两个部族的,以后进行了融合,形成了“龙”和“虎”的东西方各宿,再以后才是“二十八宿”。《左传》“参商不相见”也许是反映了这种情况,而“帝”将参商分开,采用了“二十八宿”。
您的《伏羲画卦》是非常重要的著作,不知是否已出版,我相信对上古天文史是非常重要的。我很愿意拜读您写的文章,如果您有发表的文章,能否寄一份给我。另,您能否找到伊世同的《北斗祭》的文章(《中原文物》1996年第2期),我很想看一看。至于您在信中提到的大部分书籍,我都看过。但关于苏美尔人来自中国的文章我没有读过,而我在读古代世界科技史时,总有类似的感觉,您能否提供相关的信息?
我很赞同您对“探源工程”的意见。我个人认为,“两重证据法”即考古加上文献(传说)应该通过两种途径来研究:
在时间和空间上来研究,即根据考古资料,将各部落的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排列,以确定各部落的发展、消亡和相互作用,再与文献料比对,来确定“三皇五帝”活动的时期和范围。这方面的研究,早期有徐旭生老先生依据传说确定了炎黄和东夷集团的地理位置,后来美国的张光直(《古代中国考古学》)利用各个文化遗址的碳14测年数据给出了不同时期各大文化的发展和相互作用。张先生的工作非常好,但他给出的时间间隔太大(上千年),而且使用的数据也比较老。我认为应该有人来根据最新的数据来做类似的工作。再通过与文献的比较就可给出一些结论:例如伏羲属于渔猎时代(旧石器),而炎帝属于农耕时代(新石器),这样伏羲应该是公元前六七千年前,而炎帝则在这之后,(而我总觉得贾湖遗址的年代偏晚,不应该对应伏羲);例如象您说的那样,黄帝就不可能属于红山文化(苏秉琦的观点),但我觉得不应该象王大有那样认为濮阳西水坡是属于蚩尤的。另外,我认为在文献方面应该注意各种《纬书》中的记载,至少它们是汉朝的传说资料。
对考古器物上的文化特征进行系统的分类研究,中国古代的“文”字就是纹饰,说明纹饰在古代是有深刻含义的,代表了精神和文化,绝对不是什么“图腾”。如果对纹饰有很好的分类,再与文献中的文化规范相比对,相信会对古代的文化传承整理出较明晰的脉络来。您的《伏羲画卦》应该是这方面的经典,蒋书庆的《破译天书》也是在这方面的努力。我觉得尚需要更多这方面的工作和努力,同时应该更加注意文化规范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演化问题。
以上种种陋见,颇有贻笑大方之感。在此,不揣冒昧地请您指正。
顺致
秋安!
赵永恒
赵先生:
您好!
关于《左传》高辛氏二子神话,的确有点复杂。如果按传统的理解,高辛即帝喾,根据那段文字判断,其事的确不会很早。如果将高辛与帝喾分开看,二子神话在七、八千年前产生,一直传到《左传》,其间的线索非常渺茫,因为古代文献中高辛的资料非常少,与夏、商之间处于断裂状况。《山海经》中关于帝俊的资料不少,按帝俊即喾、喾即高辛,这样可以建立起帝俊与高辛之间的联系。惟《大荒东经》中有一条资料:“有白民之国。帝俊生帝鸿,帝鸿生白民,白民销姓,黍食,使四鸟:虎、豹、熊、 。”按郝懿行注,帝鸿即黄帝,则帝俊略当黄帝之生父少典,这样一转换,高辛就可能在炎、黄之前。根据文献资料,帝喾、帝俊皆与鸟(凤)关系密切,当属东夷集团。我这段时间正在考证“炎黄大战”,大体上认为学界近年提出并正在讨论的零口村文化其两个主要的来源裴李岗文化与白家村文化(大地湾文化)与炎、黄之父母“少典娶有 氏”传说很吻合,而少典应来自于裴李岗文化,有 氏(或有娲氏、女登)来自于白家村文化。炎、黄即零口村文化之后的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半坡类型不见三足器、陶鼎,流行鱼纹而罕见鸟纹(陕西武功游凤发现有鱼吞鸟图是颂鱼贬鸟)与信仰有关,即它是通过立杆测影行十月太阳历(半坡鱼纹的基本构形两个三角形尖角顶对与阴阳交午符号同)而拒绝崇拜北斗和心宿三星;相反庙底沟类型流行鸟纹、火纹不见鱼纹,使用陶鼎、三足器,与东部的传统更加接近和相融,这与炎、黄“异德”也很吻合。史前东部地区盛行陶鼎、三足器,其源在裴李岗文化,裴李岗文化陶片也已发现火纹,因此裴李岗文化与东部的古代文化有内在的联系。郭璞、袁轲认为俊亦益、舜,益、舜皆东夷之人。又《山海经·海内经》说:“帝俊生禺 ,禺 生淫梁,淫梁生番禺,是始为舟。”袁轲认为禺 即《大荒东经》所言“黄帝生禺 ”之禺 ,则帝俊与黄帝又拉上关系。因此,从裴李岗文化开始至先秦可以建立起这样一个脆弱的关系:少典(高辛)——黄帝(俊)——喾(俊)——舜、益(帝喾为商人之祖先,益即伯益为秦人之祖先,而且秦人之远祖为少典,《史记》有载)。这条线从文化内涵上看大体上是相通的即都与鸟、斗、大火崇拜有关,考古学上虽然无法确切地贯串、连接,但轮廓、走向是存在可能的。又据《海内经》“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再建立另一条线:少典(高辛)——黄帝(俊)——鲧、禹。虽然自高辛始,可以附会出这样两条线直至夏、商,但它与高辛氏二子神话仍不吻合。虽然并不能排除高辛、帝喾各是一族或有先后关系因而为古人所合并这种可能,但由于有关高辛的资料和信息太少,我们无法在史前考古文化中去寻找它的文化。按高辛的年代应该在距今七、八千年前,地望则应在黄河流域特别是中原。这样大致应该在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或作裴李岗文化裴李岗类型、磁山类型、贾湖类型)范围去找,显然“二子”不可能对应于这两种文化或其中的两个类型,而裴李岗文化或磁山文化本身也没有明显地分裂为两个支系并可以与“二子”神话联系起来。零口村文化的年代为前5300年-前4500年,其后裂变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但这与“二子”神话也联系不上,不仅年代晚,而且这几种文化的地域主要在关中、晋南、豫西一带。所以即使在七、八千年前中原一带有一个高辛氏族,一直发展到四千多年前的帝喾时代才显赫起来,其在帝喾之前这一段历史不仅难以清理,而且无法找到高辛及二子的考古学文化以证之。
相反,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左传》高辛氏二子神话可能有真实的历史背景。我已基本将传说中的主要帝王同黄河中下游的考古学文化对号排定,这个框架大致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炎帝)、庙底沟类型(黄帝)、后岗类型(蚩尤后裔)、大汶口文化前段(少昊)、大河村类型中期(颛顼,前4000年-前3500年)、大司空村类型(共工)、大河村类型晚期(祝融,前3500年-前3000年)、大汶口文化晚期(帝喾,前3000年-前2500年)。当然这其中大部分是别人曾论证或提出过,我的研究属吻合或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只有蚩尤、颛顼、帝喾是我新排的。我觉得神农、伏羲并不能确指某种考古学文化(神农可勉强与裴李岗文化对应)。这样看来高辛氏二子神话,它可能反映了一段真实的历史:帝喾高辛氏,其年代距今约5000年-4500年,地望在鲁西南、豫东以及安徽北部、江苏西北一带,以辛为地名、高辛村都集中在这一地区,而其考古学文化正是大汶口文化晚期的一个地方类型即尉迟寺类型。大汶口文化晚期同时还有一个地方类型即颖水类型,它深入河南颖水中上游和伊、洛下游,与其后的河南龙山文化王城岗类型分布地域大致吻合。王城岗类型与夏文化有关,因此实际上夏文化应该是东、西方汇合而成的一种文化。《世本·帝系说》:“鲧娶有莘氏女,谓之女志,是生高密。”高密即禹所封国。庙底沟二期文化或王湾类型应即鲧,来源于庙底沟类型黄帝,其与颖水类型的汇合即娶有莘女,产生王城岗类型即生禹,而商人与东部大汶口文化晚期尉迟寺类型帝喾可能有较直接的关系。尉迟寺类型与颖水类型的存在大体上能够解释高辛氏二子神话,而火历胜参历也许与商灭夏有关。我不知道纳西族火历胜参历传说的具体情况。这个传说我觉得很重要,如果它反映的不是夏、商关系,就可能是庙底沟类型战胜半坡类型即黄帝战胜炎帝的史实遗留。当然我还没有写到这一部分来,这只是一种概略的推测。不知和士华先生关于纳西族那篇文章发表在什么地方,您那里有没有,我很想看一看。
有一个问题,我不懂:陈久金、刘尧汉等在彝族文化中发现十月太阳历,而彝族的祖灵是黑虎;十月太阳历的发现者、宣传者多认为《夏小正》为十月太阳历,他们将北斗观测、二十八宿等都用于论证十月太阳历,纳入十月历系统,而田合禄、田峰一方面认为十月太阳历来自立杆测影,一方面又认为参(虎)历也是十月历,庞朴,江国梁也认为夏历、《夏小正》为参历或参火合历;根据器物纹饰分析,我发现半坡类型有不少设计十月历历数的器物,完全可以作历书使用,而虎首人面图象也仅见于半坡类型,彝族崇拜葫芦和虎,半坡类型晚期出现的虎首人面象葫芦瓶正是合二者为一。为什么虎(参)老是和十月历搅在一起?从半坡到当代彝族,已有六千多年的传统,如果这种传统有可能更久远的话(这完全可能,只是现在我们还没有发现类似的依据、材料),那可能有助于证明您前次所说“参历——火历——二十八宿”这个发展顺序,或者使参星授时的证据与大火同时。目前我发现十月历历数器物年代最早的是河姆渡第四层所出,约在距今7000年前。山西吉县柿子滩的龙纹岩画,我认为与十月历有关,视为迄今所见十月历产生的年代最早的物证,后来我看到陆思贤、李迪合著《天文考古通论》,陆先生也是这种推测(该书18-19页)。我的判断依据是,龙起源于太极图,是远古先民对太极图的神化,太极图阴阳两仪即阴阳二龙,而太极图源于立杆测影,一年365天的日影长短构成太极图。龙不可能起源于其一种或几种具体的动物,因为在七、八千年前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查海文化已有鹿龙、猪龙、鸟龙、石堆盘卷龙等,鹿、猪、鸟根本不是龙、蛇之形,显然在各种龙之上有一种更通行的崇拜物,而它与天文历法有关。龙作为东宫星象的历史我觉得不可能早到一万年前即柿子滩岩画的年代,所以我认为由于太极图、龙作为天文历法的代表性、象征性图象受到原始人的崇拜,由此不同的族群便构画了不同的龙。龙配属于东宫,目前看来这个年代就是西水坡45号墓的年代(也许这与蚩尤族从渭水流域迁徙至东部的豫北冀南有关,而东方虽然有崇拜大火的传统但它是没有龙的,它是用鸟来表示大火崇拜,一直到山东龙山文化都是这样)。半坡类型的十月历肯定有更早的来源,因为半坡类型P.4237陶片锥刺纹的构图和内涵表达已经非常精巧、复杂,结合河姆渡的十月历历数器物来看,应该说在7000年前十月历的传播面已经很广了。找到半坡类型十月历的来源,就可能找到参星授时的更早的证据,当然柿子滩的岩画显然还不是这种证据。我觉得单独的参星或参、火观测可能无法确定一年的大致天数(不知是否能够?),而一年被分为10个时段仅依据星象观测可能非常困难,所以我认为十月历的产生还是与立杆测影有关。将半坡类型与大汶口文化对比,我觉得半坡类型是崇拜立杆测影,历法据此而制订,但星象观测重视参宿,由于十月历不便于判断季节,所以同时依靠参宿;相反,大汶口文化制订历法也需知道回归年的长度,进行立杆测影,但它在星象观测方面重视北斗和大火,因而制订有将一年分为八个时段火历(大汶口文化发掘工作做得较充分,但没有发现十月历历数器物,我估计也不会有)。是否因为半坡类型这种情况,导致后来虎与十月历的缘份,以致有专家们的分歧呢?由于我不懂天文学,主要依据考古材料作了自己的理解,所以希望听听您的见解并乞指正。
关于苏美尔。刘志一有一篇文章《苏美尔文明源于中国远古文明》(《社会科学报》1991年5月23日),认为6500年前半坡、宝鸡等地的中国先民由于洪水所迫迁徙至西亚,这就是苏美尔 ,苏美尔文明当然就是中国先民与西亚土著的结合。我在写作《伏羲画卦》的过程中,发现哈拉夫文化的一件彩陶盘纹饰及该文化的其他一些特征,将它与半坡人联系了起来。这件彩陶盘底面所绘纹饰:一个正方形(正菱形且有网格纹)的四角上各有一个弧边三角形,四个三角形两两对称尖角顶对,其与半坡人面鱼纹盆内壁的100格网纹几乎完全一致,而那四个三角形朝外的弧边内各有三个圆点合计12个与十二月历法合,每两个三角形之间即中间正方形网格纹四正位置上各置16个圆点,合计64个与六十四卦合(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154页)。半坡那种100格网纹内涵丰富、设计巧妙,与河图洛书有关。两地这种纹饰绝不会是巧合,因此我认为在6500年前时有半坡先民到达西亚,这个年代也就是黄帝擒杀蚩尤的年代,也是西水坡45号墓的年代。由于我对西亚相当于零口村文化、半坡类型这个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及材料所知甚少,是否存在相反的情况即半坡人来自西亚,我还没有什么认识。我主要是根据八卦文化是中国的传统、十月历在中国境内的存在远在半坡之前、6500年前渭水流域又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作了上述推断。
关于西水坡45号墓为蚩尤,因事涉繁杂,非三言两语所能概言,待我完成“炎黄大战”写作之后再和您讨论吧!
即颂
秋安!
王先胜 2003.10.16
之四
王先生:
您好!
我这些天分别到杭州、南京、合肥开了一个多星期的会,未能及时给您回信,请谅!
关于您10月16日的信件,我有一些问题想向您请教:
首先谈谈我现在的对古天文发展的看法(计算结果),其中负号表示公元前。
1、“参商不相见”发生的年代,在北纬40度的地方(如北京)为-6300年以前,在北纬35度的地方(如洛阳)为-7300年以前,在北纬30度的地方(如杭州)为-8200年以前。因此,“参商不相见”至少为8300年前的事情,而对中原地区则应该是9300年前的事情。
2、极星的变换,在-12000年是织女星,在-8500到-7100年是几颗较暗的星(其中有-7620和-7150年有两颗星可能是“天一”和“太一”,被《纬书》称为天皇和地皇的极星),在-2810和-2620年分别为另两颗星(有日本人认为是“天一”和“太一”),到现在则是北极星。而在其他年代里,都因为星太暗而无法作为极星。
3、二十八宿的形成和演变年代应为-6200到-1000年间,最可能的建立时间是-6000到-5600年。
4、“牛郎织女相会”是在-2800年。
这样,可以猜想如下:1)中国最早的历法应是参历,可能就您提到的彝族十月历,祖灵为黑虎和伏羲。伏羲风姓,“风从虎”,也许就是在-7620年“天一”为极星之时。2)而“参商不相见”发生在9000年前,二子传说反映着参历与火历的争执。可能在-7000年以后,参历与火历融为一体,成为参火合历。也许伏羲和女娲联体表明的就是这一过程,例如女娲云姓,“云从龙”。3)磁山、裴李岗文化的年代为-6500到-5500年,恰为二十八宿的建立年代,而按照您说的,神农对应着裴李岗文化,反映着8500年前农业的大发展对天文学的促进。
这当然还是我的一些初步的感觉,并不保证是正确的。但由此出发,就会提出点问题来,比如,我不知高辛氏与帝喾是如何联系起来的?
《左传》中的原文是:“晋侯有疾,郑伯使公孙侨如晋聘,且问疾。叔向问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台骀为祟。』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其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台骀能业其官,宣汾、洮,障大泽,以处大原。帝用嘉之,封诸汾川。沈、姒、蓐、黄,实守其祀。今晋主汾而灭之矣。由是观之,则台骀,汾神也。”
文中提到三个“帝”,分别被《史记》的注家解为“尧、天帝和颛顼”,我觉得有些问题。《左传》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我也觉得以火纪时也不会晚到尧的时代,所以陶唐氏也不应该就等于尧。总之,我倾向认为“高辛氏”应该是神农之前的部族,而帝喾则是炎黄之后的“帝”。
关于古人如何“观象授时”的问题,大概有几种方法:
立竿见影,测量太阳的影长;也可以用太阳出没的方位来判断季节。这应该是最早的方法。
偕日升和偕日没,即在日出前亮星刚升起或日落后亮星跟着落下,古埃及就是依据天狼星偕日升来判断尼罗河的泛滥,可以判断出一年为365天。
3)昏星和晨星,依据某亮星在清晨或黄昏时的位置来判断季节,也可利用拱极星(如北斗)。
晨出或昏没,如古埃及将赤道附近的星分为36组,每组管十天,为一旬。当黎明时看到某一组星升起,就知道是哪一旬。三旬为一月,四月为一季,三季为一年,一年360天。
昏中或晨中,即在黄昏或清晨时看正南方的星宿是哪一个。
月站(二十八宿),依据月相和月亮所在宿来判断季节,比如满月时月亮所在宿与太阳所在宿正好相差180度,上弦月或下弦月时月亮所在宿与太阳所在宿相差90度,而太阳所在宿就对应着季节。
以上的意见是很不成熟的,希望您在有空的时候予以指正。您的《伏羲画卦》我还未读完,等读完后我再谈谈我的想法。
顺颂
商祺!
赵永恒
赵先生,您好!
前次我在跟您介绍磁山那件斗形陶盂的时候,忘记了还有另外一件器物,即贾湖第三期出土的一件陶釜(H105:7)。这件陶釜施红褐色陶衣,沿面平,上腹近直,下腹斜壁,为圜底,其沿外直壁四正方位上各装一个短方柱状横置器把,每两个器把之间饰7个扁乳钉,即上腹一周共饰28个扁乳钉,为四个器把间隔为四组,每组7个。这件器物我是去年8月在成都市考古所翻《贾湖》报告看到的,报告上有明确的文字说明(上册254页),所以应该是真实的。当时看到这件器物,我心里有点犯疑惑,它让我作难。按照我的思路,它当然应该与二十八宿相关(圜底釜象征天盖),但是它的年代为距今7825——7450年间,把它写入书中不是一个笑话吗?我没有想到怎么处置这件器物的方法,反正等修改《伏羲画卦》时再考虑,所以就搁置一边。前次说磁山那件陶盂就没有想到这件陶釜,准备这次的信跟您谈。看到您来信将北纬40度、35度、30度参商不相见的年代说得那么具体,将28宿最可能建立的年代界定在前6000年——前5600年,我就觉得这事真是有意思!
《姜寨》报告我是2001年8月才看到,所以姜寨一、二期上腹壁一周饰28个乳钉的尖底罐(《利用文献资料研究古代历史文化存在的问题》有提及)也还没有写入《伏羲画卦》。河姆渡水井的构造与原来的本来面目可能有出入,我看到的资料有不同的说法,暂时存疑。
半坡类型后期葫芦瓶上那种虎首人面图像,其口部的画法以及嘴角的两枚獠牙(又象为两手所执)我在《伏羲画卦》中作了解释:口部的画法与半坡类型前期人面鱼纹盆上的100格网纹(立杆测影、河图洛书 )有关,两枚獠牙象征立杆测影用于画晷影盘的“圆规”的两个支脚。但是对大头虎首后面身体部位一直到尖状尾部的倒人字形纹饰我还没有解释。当然我们可以把它视为虎身斑纹,但是从口部的画法来看,这“虎身斑纹”也是可能与天文历法有关的。我曾经推想它是否与大火有关(因为它象是一列前后紧跟飞翔的大雁或鸟,无论阳纹、地纹都是这样),但是觉得不是很通顺。您提出参历问题后,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现在觉得在考古上求证好象有一点希望,而且有些问题从参历的角度去考虑似乎更通顺一些。以下是一些断想:
1、北首岭中期墓葬77M15:(7)彩陶壶纹饰设计为十月太阳历历数当能够确定。据此判断,78M4:(6)彩陶瓶纹饰也应该或可能与历数相关,而且28数三角纹图案的设计可以说是一证据。因为此前我只知“火历”说,所以在《伏羲画卦 》中将这件器物纹饰设计判为四时八节的火历历数。深入 地分析半坡类型的文化特征和性质可知,“火历”与半坡类型是相悖的。半坡类型不使用鼎器、三足器,不见火纹“”,罕见鸟纹(鸟正象征大火)而流行鱼纹(与立杆测影有关),这是很特别之处(半坡类型前后都流行三足器、火纹,中原和东方更是如此),我认为它正是与天文历法信仰有关即拒绝大火、心宿三星崇拜,而崇拜立杆测影和十月历,十月历又与参星观测相关。所以北首岭78M4:(6)彩陶瓶纹饰似乎判为四时八节的参历历数更为妥当,这样与整个半坡文化都能够吻合而没有龃龉之处。
2、巴蜀图语中有一类符号组合与半坡文化有很大的可比性,这类符号组合常常有三个基本构件即角形(牛角)纹、阴阳交午图形的变式(作亚腰的台状)和“鸟羽”(重重叠叠的人字形或倒人字形纹饰,但左右两笔上弯)。角形与阴阳交午图形的组合见于半坡和姜寨出土的人面鱼纹,后者人面口部为阴阳交午图形的变式(与巴蜀图语中的符号完全一致)、两耳饰上翘的弯角,说明这类巴蜀图语在文化内涵上与半坡类型有相通之处。这类巴蜀图语中的另一个构件“鸟羽”与半坡类型葫芦瓶虎首人面图象身尾部那种覆瓦状或鸟飞状倒人字纹正是十分相似,王大有先生将前者释为“鸟羽”(王大有著《上古中华文明》125——137页)。我此前也基本赞同这种认识,因为那些符号中不少带有明确的鸟尾,正象飞翔上升的鸟形(反视则是层层鸟羽上有几根竖立的尾羽)。但是从巴蜀图语的起源看,把那些“鸟羽”(有些有尾羽,有些没有)全部都视作鸟羽就讲不大通。李复华、王家佑先生 认为巴蜀图语最早可能是巴人巫师的创作,大约是巴人鳖灵王溯江而上,在川西平原建立蜀国开明氏王朝后,才取代了蜀中原有的方块象形字而流行于蜀地(李复华、王家佑《关于“巴蜀图语”的几点看法》,徐中舒主编《巴蜀考古论文集》104页、111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巴人的祖灵是虎:《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说“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樊绰《蛮书·卷十》说“巴氏祠其祖,击鼓而祭,白虎之后也”。从这个角度看,巴人可能不会崇拜鸟,巴蜀图语中带明确鸟尾的可能与鳖灵或廪君之前的本土蜀文化(即鱼凫、柏鹳、杜宇文化)有关。孙华的看法有一点不同,他认为巴人为廪君之后崇虎,蜀地也有崇虎部族即蜀开明氏,其先为商代之崇侯虎,而且崇虎的开明氏灭了崇鸟的杜宇氏(孙华《巴蜀符号初论》,徐中舒主编《巴蜀考古论文集》98——99页)。两说虽略有不同,但与巴蜀图语创于崇虎之部族并不矛盾,巴蜀图语中写实的老虎图象远多于写实的鸟纹或可印证。巴县冬笋坝是巴人的一处重要居地,冬笋坝M12出土铜剑上的图语有角形纹、阴阳交午图形及“鸟羽”的组合,更有老虎图像身后画出一叠“鸟羽”的,这种“鸟羽”都没有那种明显的可判断为鸟之尾羽的纹饰,而是更明确的人字形或倒人字形纹饰(图见王大有著《上古中华文明》129页、徐中舒主编《巴蜀考古论文集》90页)。尤其是,冬笋坝巴人这种老虎和“鸟羽”的组合纹饰与半坡类型葫芦瓶虎身斑纹形神俱似(殷墟妇好墓出土玉虎也见同样的人字纹),其内涵应该一致。从两方面综合判断,这种“鸟羽”或人字纹都应该是老虎形象的一种标志,与鸟崇拜没有什么关系(释为鸟羽在两种文化中都不是很通顺)。这样看的话,巴蜀图语中那种“鸟羽”有尾羽者当为象征虎与鸟的结合,没有尾羽者应为象征虎,即用虎之斑纹来表示虎。这样理解与巴蜀图语产生的文化背景是吻合的。
3、如果上述解释没有问题的话,大地湾文化圜底钵内壁那种与巴蜀图语之“鸟羽”和半坡类型倒人字形虎身斑纹几乎完全一致的纹饰也可能与虎纹有关。王大有先生将大地湾这种纹饰释为炎帝之“炎”(王大有著《上古中华文明》66——67页)尚有可商榷之处:其一,按古人编织的“三皇五帝”体系,半坡类型可推定为炎帝文化,半坡类型之前就应该是炎黄之“父母”少典及有蟜氏或者伏羲文化,即如果古人视半坡类型这个年代及这种文化为炎帝,则大地湾文化这种年代(前6000年——前5000年)以及这种文化在他们眼里就不是炎帝,故“炎”字之释没有充分的文化背景支持。其二,甲骨文“炎”字是两个火字上下重叠,表示火烧极热。虽然距今七、八千年前开始进入大暖期,但是“炎”字产生于七、八千年前甘肃大地湾那种高寒之地仍然是让人觉得可疑的。据研究,大地湾所在的葫芦河流域“距今7800——5900年,大地湾一期文化与仰韶早期,气温与降水量呈匀速上升阶段”、“距今5900——5100年,仰韶中期与仰韶晚期的前半阶段,气温与降水量快速上升”、“距今5100——4200年,仰韶文化晚期后半阶段和常山下层文化时期和齐家文化前半阶段,是高湿高温稳定阶段”(李非、李水城、水涛《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古环境》,《考古》1993年第9期),可见在距今七、八千年前大地湾一带远远没有进入高温期,“炎”字之释难以通顺。其三,金文“炎”字中的“火”象是火纹,但大地湾文化圜底钵那种纹饰也不是火纹。目前所见史前时代火纹的时空范围跨度都很大,但没有发现两个三个火纹重叠在一起的,同时大地湾文化天水西山坪遗址出土的圜底钵就绘有内彩火纹,所以大地湾遗址那种人字形或“雁鸟飞翔状”纹饰不是火纹。我认为史前时代的鸟纹大多与心宿三星及南朱雀崇拜有关,但大地湾这种纹饰也还没有理由和依据可以判为鸟纹或鸟羽,因为它的样式正是与半坡类型虎首人面像身尾部分那种虎纹及巴蜀图语中那种“鸟羽”(虎纹)相似。其四,虽然我们将半坡类型视为古史传说中的炎帝的历史文化、将庙底沟类型视为黄帝文化,但在半坡类型时期、庙底沟类型时期,它们可能并不被他称或自称为炎帝、黄帝。我认为“五方天帝”以及太昊、少昊之称等 可能都是夏、商、周时期古人根据各部族的传说历史而命名(但有些传说时代部落领袖之名称在史前也可能存在,比如防风氏。防风即庞凤,其历史文化对应于崇鸟和斗形图象之良渚文化)。《山海经》中已有黄帝、白帝、炎帝之称,这称呼显然与五行配五方五色有关,不会是史前时代的事,所以我认为“炎帝”之称乃是先秦时古人将半坡类型这一种文化所代表的祖神分配到南方作天帝时而产生的。半坡类型本身并不崇拜大火、鸟或南朱雀,甚至也不象其他文化那样有太阳图象,所以半坡时代及之前不会有“炎帝”这种称呼,大地湾圜底钵那种纹饰释为炎帝之“炎”并不通顺。相反,从它与半坡类型的关系以及半坡类型虎首人面像、巴蜀图语相关相同纹饰的角度看,它很可能与虎及参星有关。这样看,它与您关于参、商的年代计算大体吻合:大地湾文化中同时出现火纹,所以大地湾文化应是参火合历的年代,而“参商不相见”还当更早。
4、《说文解字》说:“伏,司也,从人从犬。臣铉等曰:司今作伺。”又说:“羲,气也,从兮義声。”可见在古人那里,“伏羲”的本义即是司气即掌管天文历法。“羲”字的义项当从“兮”字去求索。《说文解字》说:“兮,语所稽也,从八,象气越亏也。”又说:“亏,於也,象气之舒亏,从从一。一者,其气平之也。”又说:“,气欲舒出上于一也。,古文以为亏字,又以为巧字。”“兮”字的意思是气息缓慢延长、越来越弱(故用于语末表达语气)。古人认为一天中以正午阳气最盛,一年中以夏天阳气最盛,子时和冬天是阴气最盛、阳气尽头,所以用于天文现象“兮”和“羲”应是指一天中正午后的下午、一年中夏天之后的秋天时节,而这正与参历相合(春秋分别配属东西方位,参历当是以参星昏见于西方地平线为春分时节即一年之始)。参星西伏之时正是大火东升时节,故据古代文献“伏羲”又可释为大火心宿二星神(陆思贤著《神话考古》第一章)。彝族视伏羲和黑虎为祖先,二者有“合二而一”的倾向(伏羲又写作“戏”,、虎二字均从“”),说明伏羲所司历法应即参历(“伏羲”之读音“伏西”也与参历合)。“伏”从人从犬,“羲”或“義”又从羊,“伏羲”可理解为养犬以看守羊群,这与西北地区古代生活、生存方式有关,古人所理解的“伏羲”正是生于甘肃成纪(居东方淮阳之太昊与伏羲有别,太昊文化当与贾湖类型有关)。古人视伏羲为人文始祖,将它编排为“三皇五帝”之首,其年代应在距今一万年左右,这正是您所计算的参历的年代。
以上这些想法和材料也许还不是非常丰富,但我觉得参历的存在看来是可以求证的了,相信会有更多的材料证实这个问题。以前我认为伏羲类同于有巢氏、燧人氏那种概念,它是没有考古学文化可以确指的;现在我感觉伏羲也可能有一种考古学文化与之相对应,这种文化的年代应该在贾湖类型之前,或者与吉县柿子滩遗存的年代相当,其时已产生八卦、十月历、参历。或许这就是伏羲被视为人文始祖的原因。原始人类为什么用人字形或倒人字形纹饰表示老虎,我也有一种猜想:一是模拟老虎脊背的花纹、纹路以象征和代表之,二是可能与表示参宿三星有关(如果参宿三星大致在一条直线上的话)。
关于高辛与帝喾的关系问题,我还没有比较明确的想法,待后与您探讨和请教。
贾湖那件陶釜,我联系上负责贾湖遗址发掘的张居中先生(他现在中国科大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他已作了明确的回答(张先生的回函附后)。
最近作了一篇《关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一点思考》,也请您指教。
祝
工作愉快!
王先胜
03.12.1
之五
王先生:您好!
非常抱歉,由于这一个月我非常忙,分别到云南、广州、济南和南京参加了一些会议,未能及时给您回信,在此我恳请您的原谅。
您在12月2日提到的贾湖三期陶釜和姜寨一二期尖底罐上的28个乳钉,有可能代表28宿。这使我非常高兴,这为我的理论计算提供了考古学上的有力证据。贾湖陶釜28个乳钉分4组,是因为那时28宿差不多是均匀分布的,可以很好地用二分(春分秋分)二至(冬至夏至)划分为7个宿为一组。另,我也在怀疑7天为一星期的设定也是那时的事情,因为那时月亮正好是一天走过一宿。
当然,28宿的这种对应也许不会被他人承认,就像张居中所说是“见仁见智”的事。而我则关心28这个数在考古学中有多少证据,特别是在贾湖三期以前是否也有类似的证据来作为反例(按我的计算应该是没有)。
关于参历和火历,我最近又想了一下,也许与十月历和十二月历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参历不一定对应着十月历,火历也不一定对应着十二月历。参和火更可能是用于确定一年的开始(即历首)和季节。正像您说的,十月历来自于立杆测影,同时也可能导致“十天干”的说法,因而是比较古老的;而十二月历则来自于月亮,可能导致“十二地支”的说法。而用参星来定季节也是很古老的,至少要比用大火星定季节要早。这样,十月历和参历相连在一起,是因为它们都起源很早。因此,我觉得,在您研究的基础上,如果能够给出这些历法在时间和空间(即地域)上的演化,将是一个非常好的研究成果。(可见后面我对江晓原观点的评价)。
拜读了您的《关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一点思考》,收益甚大。我比较同意您对三皇五帝与各考古遗址的对应关系。我觉得通过各文化的内涵对比,划分出一些文化圈并研究其在时间和地域上的演化,是一向非常重要的工作。
另,我已经买了和士华《纳西古籍中的星球、历法、黑白大战》一书,将于近期给您寄去。
顺致
新年的祝福!
赵永恒
评江晓原的《天学真原》
江晓原的基本论断是:中国古代天文就是“占星术”,不是科学,甚至也不是技术。古代天文仅是统治阶级的“权术”之一,并且不赞成恩格斯对天文学的评价。我认为,他的观点也许适用于中国发展到阶级社会的时候(如夏朝以后),但绝对不适用于这之前。
其实“巫”字的意思就是两个人在地面上立个杆子来测量太阳影子的长度,所以“巫”的工作(至少部分)是天文学家的工作,通过对天象的观测,如太阳、月亮和星宿,来确定季节和相关的历法。特别是当进入到新石器时代,农业成为主要的产业,此时确定播种和收获的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常言道“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此时,“巫”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他通过观测天象来告诉族人到了该干什么的时候,其实这就是历法的来由。而在普通人看来“巫”是“通天”的,非常厉害。所以,“巫”往往也是族人的头领。有了“巫”的指导,农业的大发展就是必然的了,在中国这是8000年前的时候。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 “首先是天文学——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为了定季节,就已经绝对需要它”。
到了新石器时代的中晚期,由于农业的发展使得人口剧增,部落发展为“方国”,“方国”之间也相互影响和渗透。而各“方国”的首领在“观象授时”方面均有自己的“绝活”,那么,谁听谁的就成为了问题。这时,谁对天文学研究得深入,也就是对“天”了解得多,显然就更有发言权,就有可能成为各“方国”的“宗主”,受到大家的尊重。当然,在协商解决不了问题时,就用武力解决,如黄帝宣布蚩尤的罪状之一就是扰乱了“天上的秩序”。这时,仅仅指导农业生产就不够了,还需要解释天上出现的各种现象,即“天象”,如日月食、彗星、陨石等,把这些天象与人间的祸福联系起来,“天人合一”,这就有“占星术”的味道了。
由于天文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普及,正像顾炎武所说:“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使得“宗主”极为头疼,很难用“天”来压住对手。于是,约5000年前的颛顼就用政治手段“绝地天通”,不让普通人研究天文学,“通天”成为了“巫”的专利。尧在将“宗主”位置禅让给舜时,特别强调“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的重要性。
到了夏朝以后,帝王们总要强调是“天命”所归,自命为“天子”。改朝换代时要“改正朔、颁新历”。而老百姓也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作为智慧的表现。这些,均可在中国远古天文学的发展历程中看到有关的痕迹。
即使在阶级社会中,天文学也不仅仅只是“占星术”。中国古代历法还包括预言日月五星的运动和日月食的发生,只要是能计算的天象都包括在历法中,并以此确认历法的优劣。对于无法预计的特殊天象才以“占星术”解释,以指导君王的行动。--LAMOST Project (http://www.lamost.org)
赵先生,您好!
知道您很忙,所以不急。
关于远古历法的时空分布和演化,目前只能有一个大致的推断和估计。根据已知的情况看,我认为在仰韶时代象十月太阳历、参或火历、二十八宿、十二月历在中国各文化区可能是普遍存在的,但同时,“分野”的观念在仰韶时代可能也已开始起源,至少参、火历分别为西方、东方所使用是明确的,而且我判断在大汶口文化的核心地带特别是泰山南北地区可能不会使用十月太阳历。比较细致、深入的分析、了解,目前是不可能的,因为至少需要将已出器物全部看一遍,我凭个人能力要将已出所有文物、考古期刊、报告看完都成问题(一是难得找齐,二是费用困难),还别说有很多器物没上期刊、报告。虽然如此,我觉得在《伏羲画卦》中的一种框架认识不会有根本上的变动(实际是要增加您提出的参历以及28宿始建年代提前)。
我觉得您可以就28宿问题专门写一篇文章,而且这事只有您做最合适。
根据张居中后来的一些文章看,贾湖的年代下限是距今7800年,所以贾湖三期那件陶釜的年代下限也如此,上限可能距今8000年左右。中国目前所知年代达到8000年左右比较进步的考古学文化并不多,一般也不超过贾湖以及您所计算的年代。我判断28宿历数器物的存在是不会超过您的计算年代的,即使还有与贾湖类似的文化,年代略早(从目前的情况看,贾湖是有点例外的,它也正与传说中有一个太昊吻合)。史前文化中也有不合历数、易数的器物装饰,但这并不能成为否认历数、易数、天文历法真实存在及发展水平的理由,最根本的一点就在于大汶口象牙梳、含山玉版以及半坡、元君庙、北首岭等那些典型器物纹饰设计及内涵表达,是通过数量关系确定下来的,不象词语及一般的图画,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我可能会有过度阐释的地方,但基本格局我认为是确定的。根据目前所知情况看,某一种类的器物纹饰在其创造和产生之初,都是非常严谨和完整的,其后才出现简化、变形或者随意性的制作,这有点象现在的商品,开初面世时必定精工制作,待大家熟识后,有的就可能偷工减料,假冒伪劣也可能产生,这一点可以说有一定规律性(当然我不能断定所有纹饰都是这样)。我曾经有一种可能比较无知的推想:因为专家们说28宿相互之间的度距有的相差很大,并不直接与月亮每日所行相对应,同时28宿好象是一种很高的天文学成就,所以我推想28宿最初的产生可能与原始人类崇拜北斗七星有关,他们在四方位上每方位选定七宿即成28宿,后来才向“月站”概念靠拢。如您所说那样,28宿在前6000年左右是均匀分布与月亮每日所行正相对应,那它在那个年代被原始人类认识是很自然的。对于相关器物,我是这样一种推理:如果28宿最初是按我那种想象而产生,那么它的年代有可能超过您的计算年代;如果28宿没有任何原因和理由会象我推想的那样产生(或者在更早的年代并不能凑合起明显的28宿),那么相关的器物、纹饰必定不会超出您的计算年代。原始人类不会无缘无故地偏好28数。
我完全赞同您对《天学真原》的评论意见,而且考古材料并不支持《天学真原》对中国古代天文或天文学的认识、评判。我相信中国的地下会有远比目前我们所知更为丰富的材料证明我们对远古天文历法的认识。
专此恭贺
新年大吉!
王先胜04.1.15
赵永恒:yzhao@lamost.org
王先胜:wangxiansheng121@yahoo.com.cn
编辑: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