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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桃夭
隔水观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夭》三章,章四句。是一首贺婚诗。诗中以嫩红的桃花,硕大的桃实,密绿成荫的桃叶比兴美满的婚姻,表达对女子出嫁的纯真美好的祝愿。关于它的大义,《诗序》曰:“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孔颖达解释道:“后妃内修其化,赞助君子,致使天下有礼,婚娶不失其时,故曰‘致也’。由后妃不妒忌,则令天下男女以正,年不过限,婚姻以时。行不逾月,故令周南之国皆无鳏独之民焉,皆后妃之所致也。此虽文王化使之然,亦由后妃内贤之致。”清方玉润《诗经原始》曰:“此亦咏新婚诗。与《关雎》同为房中乐。如后世催妆坐宴等词。特《关雎》从男求女一面说,此从女归男一面说,互相掩映,同为美俗。”我觉得诗序中的教化味道太浓了,只一个“婚姻以时”解得合情合理。
各章的前两句,是全诗的兴句,分别以桃树的枝、花、叶、实比兴男女盛年,及时嫁娶。孔疏曰:“夭夭,言桃之少;灼灼,言华之盛。桃或少而不华,或华而不少,此诗夭夭灼灼并言之,则是少而有华者。故辨之言桃有华之盛者,由桃少故华盛,比喻此女少而色盛也。”这里用桃花来比兴,显然不仅仅是一种外形上的相似,春天桃花盛开,又是男女青年结婚的极好季节。《易林》曰:“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宋朱熹《诗集传》曰:“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因为古者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过此就算不及时了。《周礼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相奔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毛诗正义》曰:“礼虽不备,相奔不禁。即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相奔者不禁是也。”又曰:“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虽未备,年期既满,则不待礼会而行之,所以繁育民人也。”结合到本诗中所表现的新婚之喜和对新娘的美好祝福,而传说婚嫁年龄于此不著,认为不大可能是男三十,女二十。孔疏曰:“《摽有梅》卒章传曰: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不待礼会而行之,谓期尽之法。则‘男女以正’谓男未三十女未二十也。此三章皆言女得以年盛时行,则女自十五至十九也。女年既盛,则男亦盛矣,自二十至二十九也。”
毛传云:“蕡,实貌。非但有华色,又有妇德。”又云:“蓁蓁,至盛貌。有色有德形体至盛也。”这是对新娘的各个方面的赞美,主要还是突出了女子作为社会单位的夫妇组合的教化和功利的作用。“之子于归”一句,毛传曰:“之子,嫁子也。于,往也。”《说文》曰:“子,人以为称。”《尔雅·释训》:“之子也,是子也。”子,古代称男子,亦可称女子。《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郑笺云:“之子,是子也。御,迎也。之子其往嫁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车皆百乘,象有百官之盛。”
“宜其家室”等句,郑笺云:“宜者,谓男女年时俱当。”《说文》:“宜,所安也。”《小雅·常棣》:“宜尔室家,乐尔妻孥。”《齐诗》:“古者谓子孙曰孥。此诗言和室家之道,自近者始。”郑笺云:“族人和则得保乐其家中大小。”所谓的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夫妇。《左传桓公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谓夫妇也。”朱熹《诗集传》:“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王先谦《集疏》:“《孟子》:‘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上指其夫,故专言家,下论夫妇之道,故兼言室家。”其实,除开具体的细节上的区别,这句话的意思还是很好解的,正是对于女子未来的家庭生活的美满祝福。
这首诗其实主要的还是在它的艺术特色上。清姚际恒《诗经通论》:“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这种意象被后世的诗人反复使用。诗中运用重章迭句,反复赞咏,更与新婚时的气氛相融合,与新婚夫妇美满的生活相映衬,既体现了歌谣的风格,又体现了农村的物侯特征。《文心雕龙》:“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日出之容,……”总之,这首诗虽然并不长,但有它独特的个性,并且体现了先民社会特有的那些礼俗和风情,给后世的文学创作以营养。
(2001-05-31.09:57:04)
【老冷】
又要啰嗦两句。我知道这只是一篇课堂作业,不必很认真的。但是,任何问题都可以严肃地对待,哪怕是苹果和桃子之类呢。对《桃夭》,可以有三个做法:一,文献学的方法,你上面用了,搜采古今注疏,求其同,问其异,这个办法是课堂教学的老套路,既省力,又不惹麻烦;二,把《桃夭》置于其原始本来的状态中来看待,你提到“体现了歌谣的风格”,而它除了歌谣本来就不是别的任何东西,歌谣何等俭朴,其音乐性虽然已无从想象,其歌辞节奏却堪称古歌化石,并非不可研究;三,文学史意义的研究,重点看待《桃夭》对后世文人创作的影响,你提到“这种意象被后世的诗人反复使用”,这本身就是一个题目,桃花意象在何时、又如何被后世使用?这一意象不仅为后世所继承,更为后世所改造,如“人面桃花相映红”之类,研究这一意象的应用和改造,事实上也是对文学史一个细部的观察。三个方面(你当然也可以再增加许多个方面)任一方面,都可以单独做下去,而你胡子眉毛一把抓,撒胡椒面,不仅没有什么价值,甚至也没有得到锻炼,岂不可惜。此外,“嫩红的桃花,硕大的桃实,密绿成荫的桃叶”这句話有很大的问题,夸张了原文,降解了原歌辞的含蓄俭朴。我以为,处理《桃夭》,应当体现大致相当的语言风格,才能够接近原歌辞的意境。
(2001-06-01.00:01:25)
【隔水观音】
我让你不帮我想论点!看看我现在出错了吧?你还忍不住要说出来。
哈哈,老冷自以为聪明绝顶,也中吾计也。:)))
第一,这次诗经课是由古典文献专业的老师给讲的,只注重文献学方面的考证和收集,且布置的作业就是让我们从中选一首诗,然后把能见到的解释都集到一起。我是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做的,并不是为了省力。
第二,从诗经的乐歌性质来看,这个《桃夭》不是研究的上品。如果采用这个角度的话,可以发挥几点:它都是四字为句,这是典型的诗经古诗的诗型结构,由单音节词两两相连,既在音乐上给人一种稳定舒缓的感觉,回环往复的章节形式,又有了一种摇曳生姿的美感。尤其指出的是它的复沓回环的结构,这固然是因为民歌的性质,脱口而来,不及推敲炼字。又若是将它放在整个诗歌发展史上看,则可以看出四言诗的相对不足和后世五七言盛行的原因来。盖四言囿于字数,不能充分的表意,而诗又实在是需要“言志”的,倘使它的意思不能完全表达,就不能成为诗了。故而“回环往复”便成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将一个完整的意思,分为几次,慢慢道来。其中需要加以变动的只是个别的字词,整体的结构已经是固定了的。然而这实在是一种浪费,假如按照经济学的原理,用那么大的篇幅来表达如此少的意思,殊为不值。这种不俭省的做法决然不是诗人的做法,而是歌咏的方法。后来五七言诗盛行,诗人便知道了字数的宝贵,便懂得锤炼,懂得一字千金。或许有一个古风的问题,古风的体制那么长,但已经很少用反复歌咏的手法了,取而代之的是用对仗的方法嵌进去大量的浓密的意象。不过这已经是另外的一个洞天了。
第三,要看对后世诗人的影响,图书馆有若干种关于分类古诗的工具书,如《历代咏花诗》等等。要做第三个题目的话,本是极好的材料,只是那个老师已经有言在先,不准写关于文学方面的。断了我的另一条路。
其余的,我认错。等师父指出已经好久了。:)))
(2001-05-31.11:54:29)
【小简】
观音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这在中文系多么难得:)
在文献上,老师开出的书目够你去查(如果没开,《文献学史》也是让人长本领的好书),另外,“先民社会特有的那些礼俗和风情”,可以翻翻闻一多先生的书,法国汉学家Granet《中国古代的祭奠与歌谣》什么的也可以翻翻。
(2001-06-01.09:23:04)
【小简】
哎呦,错乐,是《中国古代的祭典与歌谣》(按北大图那个中译本译法)
(2001-06-01.09:27:45)
【隔水观音】
谢谢小简!
另外说明:中文系有很多爱学习的好孩子,我这样的并不难得。
(2001-06-01.23: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