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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咏叹调
早上骑车出门,按照惯例是要先逆行一段,在几百米外的十字路口转为顺行。
远远地看见有警察,却仍然不知所以的大胆地往前骑,终于被警察拦住:逆行,罚款。在我们前面已经排了一长串要被罚款的人了。
罚款?前面一个男同学拿了一张一百的,只找回了八十块。我跟我同学面面相觑:罚的也够狠的,象我们这些在校园里买的黑车,再经历了几年的风和雨,估计车价都不值二十了。
警察面无表情的埋头开罚款单,我们做一副无辜状:从前面出来,没法不逆行啊。警察不为所动,我们只好拿出第二套方案,做可怜嘻嘻状:出来没带够四十元,这是没辙了。
警察叔叔让我们站一边去,然后走开去罚别人去了。我们琢磨着,可能叔叔是给我们开绿灯了,果然,扭头往回去,叔叔也装做没看见。
饶了一大圈,走上了顺行的阳光大道。我和我同学忍不住反思:为什么我们要逆行,难道我们素质这么差,明知顾犯吗?
逆行方便。
逆行一小段就可以到达目的地的话,估计很少有人每次都那么自愿地饶过两个十字路口,或者吭哧吭哧推着车上个天桥,再下个天桥。
逆行可能会承担一些事故的风险,一般而言,逆行骑车出事的几率会很小,我们都不以为自己会那么幸运地被计算在那极小的几率里头。
中午骑车回来的时候,警察叔叔已经下班了,逆行的人照样在逆行。我没有被罚款,但是我想,即使我被罚款了,下次我一定还会逆行,要说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就是如果远远地看到警察以后,会及时掉头绕个圈去。
因为逆行方便。
而选择方便的途径是人的本能。
去年有段时间关于横穿马路遇车祸的事故执行“撞了白撞”的规定。据说在某地,首先让这个规定难堪的是一个大学的老教授,老教授夫妇横穿马路的时候,尽管陪尽了小心,还是让疾驰的汽车送了老教授的命。
这个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不清楚,当时我们的评论课考试上,要对这个报道配一个评论。我记得我的观点是:规定制订了,就有法律效应,这“撞了白撞”,虽然有点冤,可也只能如此。然而反过来看,为什么老教授夫妇要横穿马路呢。要去的地方是个大型的标志性建筑,就在对面,最近的地下通道还在300米之外,而横穿过街的人络绎不绝。这样的情况下,是你,你选择怎么过去?
现在我也经常横穿马路,横穿的时候左看右看,伺机而过。虽然我知道如果有辆车撞了我的话,我多半就白白地牺牲了。
公共设施应该力求最大地方便人们的生活。而即使在任何规定内,对人的关怀也应当是最重要的。例如在闹市中,规定对横穿马路的人“撞了白撞”,然而司机就可以毫无顾及地疾驰而过了?
以前有条新闻曾获得过好新闻一等奖。记者去高速公路拍摄行人横穿时,正好碰上汽车撞死了一个横穿高速公路的民工,民工的身体在空中翻腾的刹那被摄入镜头。在民工家属悲切的哭声中,播音员说:横穿高速公路违法了什么什么规定,责任一律自负。
后来这条新闻在国际上受到了人权方面的批评。据说根据分析,司机完全有可能放慢速度让民工安全地过去。
扯远了。话说回来。逆行罚款二十块挺贵的,如果是罚两块的话,我想我肯定也乖乖地交钱了。警察扫荡似地来开一批单子收一堆钱,拍拍屁股就走人,真是合算。人民群众就是个钱袋子,人民警察缺钱了,不拿人民要拿谁要去?
不过事后我还是很庆幸,我的自行车,一没牌照,二没上税,就这么光天化日之下上了大街,真幸亏警察叔叔只忙着收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