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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朝化问题
将无同
最早提出南朝化的是陈寅恪先生。他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七《财政》篇中说:“此章主旨唯在阐述继南北朝正统之唐代,其中央财政制度之渐次江南地方化,易言之,即南朝化。”他的意见是,隋唐的财政制度本来是属于北朝系统的,到后来,唐朝放弃了这一系统,转而采用了当年南朝曾经采用过的旧制度。
唐长孺先生在1993年出版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一书中,对上述观点做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说:“唐代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诸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它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但这些变化,或者说这些变化中的最重要部分,乃是对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南朝化’”。唐长孺主要论据有以下几项:1、唐代均田制承自北朝,但后来破坏了。中唐德宗时始实行两税法,庄田制大为发展,这个变化与南朝衔接(他曾著有《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2、唐府兵制承于北朝的部落兵制和征兵制,后来也趋于瓦解,高宗、玄宗以募兵制代替征兵制,这是对南朝兵制的继承。(南朝兵制发展的趋向是由世袭兵转向募兵。)3、两税法中的计亩征税和田亩列于户资,原是南朝成法,而北朝的均田制禁止土地买卖,自然没有计亩征税之法。4、折纳,即田租折以布帛钱币,罕见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北朝,却见于南朝。5、力役,唐代和雇之法,此前仅见于南朝。6、科举制以文学取士,这一点上承与南朝风气。7、唐代经学、文学、书法,均承于南朝。
唐长孺先生的学生牟发松又发挥了老师的观点。他认为南朝化实际最早可以追溯到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因为孝文帝在推行汉化改革时大量采用了东晋南朝的文物制度。这实际上是来自于陈寅恪的观点。陈氏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认为隋唐礼乐制度主要是在北朝到隋唐这一阶段从南方、河西、关陇三个地方来的。其中关陇属鲜卑野俗与当地汉文化的混合品,对于隋唐影响甚微。河西文化是指永嘉之乱后中州士人避地河西而带过去的汉晋旧有文化。对隋唐来说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来自于东晋南朝的文化。也就是说,东汉以来的文化传统主要经由东晋南朝再传至北朝隋唐。这样,继承了汉魏传统的南方文化就构成了历史发展的主流。不过,陈氏在这里没有用南朝化这样的说法。
为什么起自于北方的隋唐政权要继承南方的传统?陈寅恪在财政问题上的解释是:“夫唐代之国家财政制度本为北朝系统,而北朝之社会经济较南朝为落后,至唐代社会经济之发展渐趋超越北朝旧日之限度,而达到南朝当时之历程时,则其国家财政制度亦不能不随之以演进。唐代之新财政制度,初视之似为当时政府一二人所特创,实则本为南朝之旧制。盖南朝虽为北朝所并灭,其遗制当仍保存于地方之一隅,迨经过长久之期间,唐代所统治之北朝旧区域,其经济发展既与南朝相等,则承继北朝系统之中央政府遂取用此旧日南朝旧制之保存于江南地方者而施行之,前所谓唐代制度之江南地方化者,即指此言也。”
唐长孺先生的解释是,十六国北朝时期,由于建立政权者是少数民族,所以带来了重大的社会特殊性。但它必将随着这些特殊历史条件的消失而消失。唐代的变化,正是随着这些特殊历史条件的消失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南朝化的过程就是北朝特殊性的消失过程。比如说北朝的均田制,源自于鲜卑族,体现了农村公社的精神,培育了大批的自耕农。这是违反了汉晋南朝以来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趋势的。发展趋势不应该是自耕农越来越多,而应是佃客越来越多。这一点,他在几十年前写的《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一书中有详细的研究。关于北朝历史的不正常,牟发松的态度更鲜明,他认为北朝只是一个偶然的历史曲折而已,北朝得以统一仅因军力强大,最终要回归于南朝所代表的历史进程。(牟发松:《略论唐代的南朝化倾向》《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
对陈寅恪以来强调南方重要性的观点也有不同意见。钱穆说:“近人陈君寅恪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详举唐代开国,其礼乐舆服仪注,大体承袭南朝。然礼乐制度,秦汉以下,早有分别。史书中如职官田赋、兵制等属制度,封禅郊祀舆服等属礼乐。宋欧阳修《《新唐书·礼乐志》,辨此甚明。隋唐制度,自是沿袭北朝。陈君混而不分,仅述南朝礼乐,忽于北方制度,此亦不可不辨。”这对于陈寅恪的观点有一定的冲击,但对唐长孺先生的观点却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唐长孺也认为唐代前期的许多制度都是沿袭北朝,只是中期以后才出现了南朝化。
强调北朝重要性的还有田余庆先生。他在《东晋门阀政治》(1989年)结尾处说:“从宏观来看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全部历史运动的总体,其主流毕竟在北而不在南。”这样的说法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历史发展的主要线索是在北方而不在南方。”他的学生北大历史系的阎步克先生去年来所里作报告,讲北朝历史地位,发挥了这个观点。他的基本思想是北朝为历史的发展找到了一个出口。他引用了钱穆的说法:“南北朝本是一个病的时代,此所谓病,乃指文化病。若论文化病,北朝受病转较南朝为浅,因此新生的希望亦在北朝,不在南朝。”阎步克认为“以玄学清谈为特色的生活方式及相关文化现象,构成了钱穆所说的‘文化病’的根源。此外,南朝还有其他的问题,最重要的是门阀政治限制了皇权政治。而北方地区自十六国始,皇权衰落的问题就得到了扭转。氏族平等精神造成了门阀观念的相对淡薄。十六国、北朝诸政权还特别致力于官僚政治建设,重视法制和文教。比如法制,他引用程树德《九朝律考》的观点,以为魏律,齐律明显超越了南朝法典。此外,他还发现南朝官制也有来源于北朝官制者(这与陈寅恪的观点恰好相反),如梁武帝十八班制和流外七班制是从魏孝文帝那里学来的。隋唐官品所用九品正从上下及流外之制,也是承于北朝的。又如文散阶及勋官之制,隋唐直承北周。就学术文化论,他引用了文学史研究者的观点,以为北朝后期至隋朝,北方文学水平也渐渐超过了南方。总之,北朝社会比南朝社会健康,南朝解决不了的问题,北朝解决了,因此构成历史的出口,南朝是死胡同。
应该说自钱穆以来重视北朝历史的认识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是这对南朝化的观点并不构成威胁。因为唐先生所说的只是历史发展的线索,是各个历史阶段相互衔接的逻辑关系。这之中没有价值判断的含义,他从来也没有说北朝历史不重要。
两种观点都有道理。看似矛盾,实则不然。我觉得,彼此的不同只是因为观察角度不同。唐长孺是从较长的时段来观察问题的。而强调北朝重要性的学者如田余庆、阎步克是从较短的时段来考察问题的。就长时段来看,唐先生所发现的那些事实是很难反驳的。从短时段看,北朝也确实重要,毕竟民族融合是在北方完成的;毕竟是北方兼并了南方,从而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毕竟隋唐王朝都是在北朝的基础上建立的。实际上陈寅恪对这两个方面都有注意。当他从较长的时段考察制度文化的传承时,他注意到了南朝的重要性,而当他从较短的政治史过程考察问题时,又提出了关陇本位政策、关陇集团的说法。这说明他清楚地意识到就当时的政治发展而言,是北朝比南朝重要。或许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这样的特点,即长时段所呈现出的特征与短时段所呈现出的特征往往恰好相反。
我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但我比较倾向于南朝化的观点。的确在很多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隋唐社会对东晋南朝历史的继承。近来研究魏晋南北朝史学史,也感到这一时期史学的成绩、史学的进步基本上都是在魏晋南朝这条路上取得的,北朝几乎没有什么创获。唐初《隋书·经籍志》的修撰者是来自原来北朝地区的史臣,(据谢保成先生的研究,撰写者就是魏徵)尽管作者对魏晋南朝的史学基本持否定态度,但在叙述史学发展进程时,也还是不得不以魏晋南朝为叙述的主要线索。可以说,没有这条道路上取得的成就,就不可能有刘知几的《史通》问世。
当然,我也不完全同意唐长孺先生的意见。首先,“南朝化”这一概念是有问题的。这样提问题虽然醒目,但也很危险。因为这容易有绝对化的嫌疑。事实上,找到一些隋唐社会继承北朝的东西也是不困难的。分裂时期各地总有特色,各有长处。统一后,各地的长处往往逐渐地都要被继承下来。因此只强调继承一个地区总是要出漏洞的。比如西汉的历史,汉承秦制是就制度而言的,若就意识形态而言,汉初的黄老思想、以后的独尊儒术都是来自于齐鲁地区,就文学而言,汉赋是从楚辞那里来的。我们总不好说,汉代齐国化了,也不好说汉代楚国化了。
此外,我不认为北朝历史呈现出的特征都是少数族入主中原所致。北朝的许多特征与少数族可能并没有关系。比如均田制,不一定来自于鲜卑人的前封建时期的公社制度。均田制中有土地还受一项,这似乎有些象公社制度,因为农村公社也有土地还受问题。但实则不然,马克思、恩格斯在《答查苏里奇的信》、《马尔克》文中对公社制有过说明,土地的还受主要目的是为了平均劳动机会,因为个人所使用的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地理位置不同,所以过一时期就要重新调整土地。均田制下土地是到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才收回,再将其授给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看出,这样做是起不到平均劳动机会的作用的,国家实行还受的目的也不于此,而是为了长久地控制一批土地,以培植自耕农。此外,北魏早于均田制的计口授田制中也并没有还受制。均田制实行时,正是北魏封建化迅速发展的阶段,如果说这时土地制度却向前封建制转变,那将是难于解释的。实际上,西汉董仲舒就提出了“限民名田”的主张,以后师丹限田、王莽改制到西晋占田课田制,一直存在着要均田的意见。把均田制放在这样一个发展线索中来看可能更自然些。当然,均田制以前这些建议都没有真正实现。均田要实现,需要两个条件,第一是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存在,第二是大量无主荒地的存在,汉晋时期,这两条往往并不同时具备,因而无法实施,而北魏时期,这两条都具备了,因而可以实施。不仅均田制如此,皇权强大的问题恐怕也不能归结为少数族。阎步克所说的自十六国始,皇权衰落的局面得到了扭转。也是在强调少数族的作用。我看不一定,因为十六国政权并不都是少数族建立的,如北燕、前凉、西凉都是汉族人建立的王朝,皇权也很强大。皇权是否强大,主要取决于士族的强弱。士族强则皇权就弱,士族弱则皇权强。北方地区的士族没有中原士族当年那样大的力量,所以不管君主是来自于汉族或少数族,他们都只能在皇权下存在。
关于南北差异,在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有大量记载,至少有几十条,他亲历南北,对这个问题是很敏感的。其中只有一条说到北方风俗时,怀疑是从鲜卑人那里来的。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把北方的特征归结为鲜卑人影响所致。
我注意到,北朝的许多东西其实都是继承汉代而来的。均田制造就了大量的自耕农,自耕农又有服兵役的义务,这与汉代是一样的。从风俗方面来看,南北朝时南方宗族内聚力较弱,而“北土重同姓”,这个特点早在东汉河北人崔寔的《四民月令》中就可以看出,《月令》中很强调宗族内部的互相扶助。从学术上看,北朝继承汉代的特点就更明显了。(以下把问题收缩了,只谈学术方面的问题。)就经学而言,北方经学的特点与东汉几乎没有区别。关于这一点,唐长孺《三论》中有详细的介绍。就史学而言,也是如此。魏晋南朝以来,史学有很多特点,我理解其中最重要的是允许私人修史,其它的特点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而北方地区却不提倡、甚至禁止私人修史,围绕修史屡屡发生政治风波。史家常常因修史而遭大祸。最著名的是崔浩的例子,这与东汉的情形也是相似的。北朝史学继承汉代传统的现象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存在于史家的自觉意识中。《隋书·经籍志》作者在批评魏晋南朝史学的同时,总是在强调自己对于《汉书》的继承。比如目录学上的四分法,即经史子集,实际上早在晋代就完成了,《经籍志》作者在序中也有明确的介绍,但史部末尾却说:“班固以《史记》附《春秋》,今开其事类,凡十三种,别为史部。”声明他是直接继承班固事业而来。子部末尾说:“《汉书》有《诸子》、《兵书》、《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集部:“班固有《诗赋略》,凡五种,今引而申之,合为三种,谓之集部。”《汉书》有《艺文志》,而魏晋南朝的史书通常缺此志,而《隋书》有《经籍志》,《汉书·地理志》中有风俗的介绍,魏晋南朝的《地理志》只有州郡沿革。而《隋书·地理志》中也有风俗的介绍。此外,成于北方史家的《魏书》、《隋书》、《晋书》中都有《食货志》、《刑法志》,南方史书通常没有这两个志。这也是《汉志》本来就有的。这些方面都可以看出北方史家对东汉传统的继承。总之,种种迹象表明,与南朝相比较而显现出的北朝诸多特征都是继承汉朝而来的,并不能将其简单地一概归结为少数族的影响。
北方地区的学术何以能保持汉代传统?我认为这实际是由东汉以来的地域特征造成的。从东汉中叶以来,中原地区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都居于中心地位。四周地区相对落后,比如经学,当中原地区已经盛行古文经学时,四周却还是今文经学的天下。当古文经学在汉魏之际终于向四周扩散开来后,中原地区又进入了玄学的时代。四周总是慢一步。如果天下太平,假以时日,玄学也会转播开来的。但是,恰好此时发生了永嘉之乱。中原新学风还未来得及向北方传播,就不得不迁到了江南。在北方战乱不断的情况下,自身很难发展,至多是维持旧有文化。这样,北方的慢一步就变成了慢一个时代。总之,北方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上承汉代,而不能全部归结为少数族的影响,其实均田制也是北方汉人提出的,而非鲜卑人。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少数族虽然在政治上、军事上很强大,汉族士人必须服从其统治,但是在汉化的问题上,少数族又必然要跟着汉族士人走,因为毕竟是他们掌握着汉文化的知识、传统。北方汉化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许多特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的是北方汉人的意志。
唐长孺先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过多地强调了北朝鲜卑人的作用,这可能与他所持有的魏晋封建论有关。在他看来,汉代与魏晋以后的历史既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而就很容易忽略了北朝历史与汉朝历史的相似性、连续性。此外,过分地夸大鲜卑人的影响也与陈寅恪有关,他说,北朝的汉文化主要是从南朝,河西地区的逃避战乱的汉族士人那里传来的。这实际上是因为他在心中已经有一个预先的设定,那就是中原、河北等地在胡族进入后已经没有什么汉文化了。实际上北方、尤其是河北士人离开的并不多,唐先生发现北方的学术文化中心在河北。河北学者所代表的北方最高水平还是本地的产物。看起来,很有必要不带成见地研究一下汉晋十六国北朝以来北方地区的地域文化特征。看看究竟有哪些是本地原本就有的;哪些是少数族带来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尽管在许多方面魏晋南朝体现了历史的走向,但北方的历史也并不是一个偶然的意外。北朝的特点不完全是由少数族带来的。
对南朝化的讨论有积极意义,因为思考这样的问题必须从较长的时段着眼,必须从综合的角度加以考虑,而这一点正是现在最缺乏的。